职工医保政策问答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
 
  
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? 
  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(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发生的住院医院费用,起付线300元,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,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%。 
  参保职工在市内二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起付线500元,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,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%。 
  参保职工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起付线750元,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,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%。 
    参保职工异地居住,在选择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? 
  参保职工异地居住,享受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同样的报销政策。 
    参保职工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? 
  参保职工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起付线750元,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,在职人员报销比例75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%。 
参保职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,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? 
  参保职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,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。 
    在一个医保年度内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多少?大病补助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多少? 
  一个医保年度内,职工基本医疗最高支付11万元;大病补助医疗最高支付29万元,按90%报销。 
    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? 
 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: 
 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; 
 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 
 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 
  在境外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就医的。 
  同时,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也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  |